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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男职工如何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我要评论 2012-02-08 16:17

合肥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合肥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的配偶于2011年7月1日后生孩子的,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补贴。

报销程序。由用人单位在每季度末最后10天的正常工作日内集中申报。提供材料: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医疗费明细清单;未就业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男方单位出具的职工配偶未就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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