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缴存业务开通
1、硬件配备。单位需配备上互联网功能的电脑,并配备照相机或扫描仪。
2、单位登记。单位可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开户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随同相关附件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登记后,为单位用户开通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功能,并设置初始密码,单位用户以单位住房公积金代码为用户名,输入密码进行登录,并修改密码。
3、经办人员认证。缴存单位应明确专人在网上进行业务操作,指派2名专(兼)职的工作人员办理业务,一人经办,一人审核。经办人员要熟悉公积金缴存业务经办流程,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够遵守公积金相关操作规定。经办人员的认证及变动,须持单位推荐表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认证登记手续。
二、网上缴存业务办理
(一)缴存单位申报
1、汇缴业务。单位当月无人员增减的,经办人直接生成汇缴清册,审核人审核后提交公积金中心办理;当月有人员增减变化的,经办人录入增(减)、封存(启封)人员相关变更信息,提交变化人员资料图片(拍摄或扫描资料原件上传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或者直接到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提交资料),单位审核人审核后提交公积金中心办理。
2、补缴业务。单位对职工个人少缴、漏缴住房公积金,需要进行补缴的,经办人选择补缴人员,录入补缴日期、补缴金额,生成补缴清册,提交补缴人员资料图片(拍摄或扫描资料原件上传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或者直接到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提交资料),审核人审核后提交公积金中心办理。
3、基数调整。一年办理一次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根据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规定,在网上平台中录入职工工资基数,进行缴存基数调整申报,并持相关表格及资料附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审核后,按新基数执行汇缴。
4、查询对账。在网上业务平台中,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及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情况,包括单位信息、单位账目、职工信息及个人账目。并可以定期核对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和余额,如发现问题可以及时与公积金中心联系,查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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