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繁昌县车管所(办理本辖区内小型汽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
地址:繁昌县繁阳镇渡江大道1119号
咨询电话:0553-7878716 办理时间:8:00-12:00 14:30-17:30
3、南陵县车管所(办理本辖区内小型汽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
地址:南陵县318国道348公里+800M处
咨询电话:18010730975 办理时间:8:30-16:30
4、无为县车管所(办理本辖区内小型汽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
地址:无为县安保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无为县无城镇襄安路8号
咨询电话: 0553-6612270 办理时间:8:00-11:30 14:30-17:30
三、注意事项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自2012年11月1日起,在用车辆在办理年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需先取得环保标志。若未取得,不予办理相应业务。
环保标志核发地点
市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县区:各县环保局
环保局电话:5737867、573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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