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省建设厅、计生委《安徽省流动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二、申请资料:
1、流动施工单位进阜施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备案表;
2、安徽省流动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承诺书;
3、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4、分别与市建管、工程所在社区签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一份留流动施工单位项目部备查,两份由行政服务中心转交市建管处计生办流动办存档。
三、审批决定机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审批程序:1、中心住建委窗口受理;2、审核;3、办结
五、审批时限:即办
六、审批收费:不收费
七、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中心住建委窗口 联系电话:0558—217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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