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生活帮上提问:“我在宿州市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为我买了失业保险,请问这个有什么用?失业了可以享受哪些待遇?”【有问题就上合肥生活帮打听一下呗】
生活帮小编解答: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5%计发,最长24个月。
2、 医疗补助金: 经办机构代为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费。
3、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标准参照在职职工的规定:现行标准是一次性丧葬补助金800元,发给直系亲属8个月的全省上年度职工工资,平均工资的一次性抚恤费没有直系亲属不发。
4、 职业培训补贴:在失业期内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300元/人。
5、 职业介绍补贴:通过职业介绍实现再就业的,一个失业期内可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100元/人。
6、 生活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经本人申请,可享受生活补助金。补助标准按当地失业金标准的70%计发。
7、 生育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住院分娩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70%的生育补助费。(如参加生育保险只能选一项补助金支付)
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出现《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五条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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