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保险年检
提供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单位提供);申报当月本单位《芜湖社会保险缴费结算通知单》;《芜湖市单位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登记表》(社保(查询 办理)业务窗口打印);填制《年度芜湖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年审表》(单位盖章);要求补充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
填报《芜湖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年审表》—窗口申报年检—工作人员审验,即时办理—对年检审核不合格的,按要求整改后重新申报。
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年检合格的单位,提交《芜湖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年审表》作为当年度单位劳动保障年审的“社会保险”合格证明。
四、办理社保保险登记证
提供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单位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单位提供);《芜湖市单位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登记表》(窗口打印)。
办事程序:
窗口申报—审验发证,加盖钢印—工作人员即时办理。
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发现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缺失的,应及时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到业务窗口申请变更登记,重新打印《芜湖市单位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登记表》;
2、用人单位需更换《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直接持原证申请更换;遗失需补发的,持《芜湖市单位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登记表》申请补发。
五、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申报
提供材料:
《芜湖市社会保险(五险统一)缴费基数申报表》、报盘电子文件
办事程序:
填制《芜湖市社会保险(五险统一)缴费基数申报表》,拷贝报盘电子文件—录入填制报盘电子文件,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当年4月底前报送,窗口即时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导入系统—依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后,在当年6月20前反馈参保单位核对。
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当年新增职工以起薪工资申报;
2、申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数额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也可采取公示方式发布。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 ←左 右→
查看更多 网友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