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医保转外就医申请
1、参保人员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确须转外地检查治疗的,要携带芜湖市三级以上公办医疗机构或二级以上市属专科医疗机
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并经医疗机构审核同意的《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外诊疗申请表》,到市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
2、转外就诊医院须是芜湖市三级以上公办医院或二级以上专科医院。
3、危重病人可先转诊,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外手续。
4、参保患者转外只能根据病情选择一所医院就诊治疗,一次转诊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3个月或者重复就诊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恶性肿瘤、肾移植术后继续放化疗或复诊的,由转入医院提供后续治疗方案,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续签手续,但续签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5、因转入医院条件限制,无法收治或收治后无法继续治疗,由转入医院提供转院相关证明可以再次转院。再次转入的医院必须是当地
三级以上医院或其下属分院以及二级甲等以上专科医院。
6、异地安置人员转院需提供自己选定的定点医院中最高等级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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