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湖县编委太编[2016]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太湖县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度进“校园”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等岗位计划数共21个,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16年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五)报考人员年龄:本科学历报考者年龄均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18:00。
(二)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广场)太湖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处。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并填写《2016年太湖县卫生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学生处相关有效证明;自荐材料;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
3.报名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
4.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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