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马人社〔2011〕21号)等规定,现将当涂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1名,其中县人民医院护理岗位(不含助产专业)30名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详见《2016年当涂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 ←左 右→
查看更多 网友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