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和面试工作由全市统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市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及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专业测试和面试实施方案(公告),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入闱比例,专业测试和面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统考分数公布后,各主管部门将及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
统考笔试考两门的,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的计算方式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1.招聘管理岗位的(含部分招聘单位委托全市统一面试的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在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中公布),面试工作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
2.已参加全省统一文秘等14个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招聘单位不再进行专业测试,只进行面试;
3.申报其他的专业技术岗位确需进行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测试和面试,面试在专业测试结束后随即进行。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测试和面试的,须及时制定专业测试和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并于6月1日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技能操作等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说课、答辩、情景模拟等方式,专业测试和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选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抽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面试费用一次性收取。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参加省统考为“1” 考试的岗位,统考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1.2×0.4,下同),面试占总成绩60%的比例合成确定;
参加省统考为“1”考试的专业技术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的,统考公共科目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1.2×0.4,下同),专业测试和面试占总成绩60%的比例合成确定(需分别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专业测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30%;不进行专业测试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在《2016年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报考岗位备注栏中标注“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其他专业”考试的岗位,统考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占统考笔试成绩的50%,统考笔试专业科目成绩占统考笔试成绩的5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1.2×0.5与统考笔试专业科目成绩÷1.2×0.5之和×0.6)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比例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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