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择优选岗
1、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代码2016010)、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代码2016025)按照统一考试、择优选岗的原则进行。
2、选岗方法:选岗前须由主管部门通知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专业类别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签字确认,明确聘用人员具体单位,一次择岗到位,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6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0556-5799077(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 0556-5799199(县人社局考培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56-7171270(县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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