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投融资机构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计划招聘19名政府投融资机构工作人员,详见《金寨县2016年政府投融资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1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3、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考。
(4)报名者须填写《金寨县2016年政府投融资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并缴纳报名考务费(笔试45元/科)。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应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6)在编在岗报考人员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6月17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少数紧缺专业,报考人数若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为1:2开考。因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当场对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能改报名的,将予以退费,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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