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市公共住房租赁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提交哪些材料?申请方式有哪些?咨询电话又是多少?
2016年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一览(图片来源:楼盘网 版权归原作所有)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478元(1956元/月);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只能申请实物配租方式。
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实际居住人口分摊面积,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际发放金额在扣除分摊面积后实行差额租金补贴。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只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发放租金补贴。
(二)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1、申请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申请人是年满60岁以上的孤老;
3、申请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
4、烈军属家庭,家庭成员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
5、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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