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合肥生活帮】提问:“我朋友在高新区一家超市工作,老板原来承诺每月休息六天并且购买保险,但是都半年多了每月最多能休息2天,经常加班。近期她被老板无缘无故地给辞退了,他们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
生活帮记者了解到,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保障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出现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用工所在地的县或区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依法进行维权。
其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超时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非法使用童工,违法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等行为。(答案综合合肥晚报)
延伸阅读:
合肥市及各县、区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地址
单 位 |
投诉举报电话 |
地 址 |
合肥市劳动监察支队 |
0551-3536315 |
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人社局大厦一楼 |
肥东县劳动监察大队 |
0551-7727991 |
店埠镇人民路15号县政府三楼 |
肥西县劳动监察大队 |
0551-8838159 |
上派镇巢湖中路90号县人社局四楼 |
长丰县劳动监察大队 |
0551-6683681 |
水湖镇长寿路中段县人社局三楼 |
庐江县劳动监察大队 |
0565—7333681 |
文明北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
巢湖市劳动监察大队 |
0565—2321981 |
东风路巢湖市政府西一楼 |
瑶海区劳动监察大队 |
0551-4692635 |
铜陵路铜陵新村32栋西办公楼一楼 |
庐阳区劳动监察大队 |
0551-5699509 |
濉溪路295号庐阳区政府副楼二楼 |
蜀山区劳动监察大队 |
0551-5597566 |
望江路与石台路交口五楼 |
包河区劳动监察大队 |
0551-3357145 |
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二楼 |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
0551-5315587 |
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高新区管委会一楼 |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 |
0551-3679047 |
翡翠路经开区管委会一楼 |
新站区劳动人事局 |
0551-4240545 |
胜利路新站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办公室 |
0551-5617070 |
沿河路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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