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生活帮上提问:“我是宿州人,从单位辞职了,现在不打算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问怎么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以后进入新单位该如何启封?”【有问题就上合肥生活帮打听一下呗】
生活帮小编解答:根据宿州市公积金办理规则,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1、办理场所:管理中心资金科或县区管理部、办事处。
2、办理要件: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
3、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资金科或县区管理部和办事处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4、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不超过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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