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生活帮上提问:“我在铜陵市工作,单位有住房公积金,现在准备买房,请问怎么提取公积金买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有哪些?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有问题就上合肥生活帮打听一下呗】
生活帮小编解答:
一、公积金提取申报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参加集资建房的;
(三)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同时具备);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承租自住住房的;
(七)出境定居(含自费出国留学或因私出国一年以上)的;
(八)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承租自住住房租金的;
(十一)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公积金提取申报材料:(一)购买自住住房: 1、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内); 2、二手住房: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 3、房改房:房改部门房价核定单、房款和维修基金交款凭证。
(二)自建住房:土地使用证、规划或建设许可文件、支付费用凭证或工程预决算书。
(三)翻建住房:原房屋产权证、建设许可文件、支付费用凭证或工程预决算书。
(四)大修住房(非装饰、装修):房屋所有权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预决算书及支付费用凭证。
(五)集资建房:集资建房合同、集资建房交款凭证、维修基金交款凭证。
(六)退休:退休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批准退休文件。
(七)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二者同时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每年度提取一次,仅限本息额,已委托中心按月提取划转的除外):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还贷存折(卡)。
(九)承租自住住房(每半年提取一次):家庭收入证明、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及租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十)出境定居:出境定居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十一)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原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十二)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承租自住住房租金(每半年提取一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支付房租凭证和租房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十四)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的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属于亡者的法定继承人的,须提供法定继承文件;属于亡者的遗嘱继承人或遗赠人继承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继承文件。
三、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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