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生活帮上提问:“大病报销能报销多少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有问题就上合肥生活帮打听一下呗】
生活帮小编解答: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三个目录)内,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超过2万元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保障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高低,采取8个等级分段(见下表)确定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个人自付分段 | 报销比例 |
0万元~2万元(含) | 30% |
2万元~5万元(含) | 40% |
5万元~10万元(含) | 50% |
10万元~20万元(含) | 60% |
20万元~30万元(含) | 65% |
30万元~40万元(含) | 70% |
40万元~50万元(含) | 75% |
50万元(不含)以上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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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参保患者张某,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住院医疗总费用为10万元,基本医保报销了4万元,个人支付了6万元(其中非医保费用1万元),则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费用即5万元(6万元-1万元),则该患者本次大病报销金额为3万元(5万元 - 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计算:
0~2万元按30%报销:2万元×30% = 0.6万元
2~5万元按40%报销:1万元×40% = 0.4万元
则本次大病报销费用为1万元(0.6万元+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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