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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2013年合肥生育保险待遇指南

我要评论 2013-07-03 18:13

2013年合肥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合肥市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到经办机构备案。医疗终结后或产假后1个月内,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应当持职工社会保障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首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结算发票到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结算审核手续。

合肥市2012年6月起执行的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调整表(单位:元)

分类 项   目 原结算
标准
新结算
标准
净提高
待遇幅度
门诊 产前检查 500 800 300
3个月以下 门诊流产 120 300 180
药流 300  
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 80 120 40
住院 3个月以下住院流产 400 500 100
3个月以上
7个月以下
住院流产 1000 1000  
药流 800 200
顺产 2000 3000 1000
助娩产 2500 3500 1000
剖宫产 4000 5000 1000
输卵管绝育术 1200 1500 300
输精管绝育术 1000 1500 500
输卵管复通术 3500 3500  
输精管复通术 3000 3500 500
生育并发症 根据项目据实结算 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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