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校学车每个科目预约后可考试一次 补考一次
新交规123号令规定:驾校学车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2、3年有效期内科目二、三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3年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3、科目一、四没有预约次数限制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2013合肥驾校学车各科目考试费收费一览:
最新驾驶许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费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人·次)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 40 | ||
科目二 (场地驾驶技能) |
1 |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 280 |
2 |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 240 | |
3 |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 120 | |
4 | 低速载货汽车 | 150 | |
5 | 三轮汽车、摩托车 | 120 | |
科目三 (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
1 |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 280 |
2 |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 240 | |
3 |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 120 | |
4 | 低速载货汽车 | 150 | |
5 | 三轮汽车、摩托车 | 130 | |
机动车驾驶证类型 | |||
总计: |
1 |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 600 |
2 |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 520 | |
3 |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 280 | |
4 | 低速载货汽车 | 340 | |
5 | 三轮汽车、摩托车 | 290 |
备注:此收费标准已于2013年6月份开始执行,合肥驾校小型车学车考试费降低了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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