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生活帮网友在生活帮上咨询:“我老公不能生育,我们想收养一个小孩,想了解六安市收养小孩有哪些条件,夫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啊?”【有问题就上合肥生活帮打听一下呗】
生活帮小编解答:六安市夫妻收养小孩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岁;
5、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情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附捡拾经过,捡拾经过须有两人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体检证明。(指定医院)
7、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时间两个月。(统一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 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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