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青阳县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度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38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5月28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cn)池州人事考试网(***.***.***.cn)、青阳县政府网(***.***.***.cn)、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cn)等媒体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须是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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