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南谯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结构,缓解警力不足之现状,进一步促进南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公开向社会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
一、聘用数量
共招录2名(限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 年龄在20---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5年1月1日前出生);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的其他要求;
5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6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10月30日之前提供相关毕业证明;
7 退伍士兵、武警战士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年龄放宽一岁;警察及体育专业毕业生年龄放宽一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政法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22日,每天报名时间8:30至18:00,报名地点在南谯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黄山南路新皖东人民医院北侧)。
2、报名需提交证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有特殊技能或退役军人应持相关证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如实填写《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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