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0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2. 报名地点:
(1)利辛县人民医院报名地点:利辛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楼四楼人力资源科(淝河路与文州路交叉口),联系咨询电话:0558—8780222,8812117,13856734019。
(2)利辛县中医院报名地点:利辛县中医院门诊五楼办公室(向阳路与港口路交叉口),联系咨询电话:0558—8805600,18133303836。
(3)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报名地点: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七楼会议室(人民路与向阳路交叉口),联系咨询电话:0558—8812328,18056776633。
3.报名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应填写《2016年利辛县直三家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与报考职位相关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就业推荐书原件暂不退还,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否则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报名审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报考职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护理类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3;报考其他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职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15日前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5.费用: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收取费用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两科合计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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