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批准,现将枞阳县2015年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枞阳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78名。其中,县医院15名、中医院8名、血防站10名、乡镇卫生院45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2015年枞阳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7月23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n/)、枞阳在线 (http://***.***.com/)、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n/)、枞阳县卫计委网(原卫生局网)(http://***.***.***.cn/)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⑸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1,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即指“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计算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最后一天。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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