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依照体能测试成绩根据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70人,设 1个面试组;超过70人,将设定两个面试组,每组10个招聘对象,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分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根据招聘计划,按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合成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自理)。因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通知单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复检的医院等级不得低于初检的医院。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复审。
四、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三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合格人员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空缺名额可以从本次考试人员中,按合成成绩高低依次补聘。基本工资为1250元/月,考勤奖300元/月,聘期内每年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基本工资按5%递增,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社会保险由聘用单位和个人按照现行规定标准缴纳办理,并签订劳务代理合同。聘用人员不占用人单位编制,具体管理由所聘单位负责。
五、本公告由濉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各环节向社会公示,详情请登录濉溪政府网人社局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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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61-6075973 (濉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0561-6079905 (濉溪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61-6075747 (濉溪县人社局纪委)
濉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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