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一)6月15日前,各小学从学籍系统中打印小学毕业生学籍表,经区教育局盖章后分发给各小学毕业生。
(二)6月20日,召开中心城区初中入学工作第一次会议,成立初中入学工作小组。
(三)6月21日至28日各初中学校根据本文件要求制定本校详细的入学方案(学区范围需具体到居住小区名称、门牌号、工作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将方案于7月4日前在学校门口公示,公示一周。
(四)7月8日,召开中心城区初中入学工作第二次会议。
(五)7月11-12日屯溪公办小学毕业生至各校办理入学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初中入学报名小组审核材料后登记造册,于7月1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六)7月25日至8月5日,办理外区县进入屯溪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和市直民办小学属屯溪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申请读公办初中的生源信息登记工作。
(七)7月28日,民办初中将招录的中心城区生源名单以小学为单位造册、跨区县招生的生源名单以区县为单位造册上报市教育局。
(八)7月31日后,市教育局下发各公办初中对口生源名册和民办学校拟招生名册,各公、民办初中学校依据名册初步建立新生学籍。
(九)8月11日,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本地民办学校和外区县各类小学毕业生入学,召开中心城区初中入学工作第三次会议。
(十)8月16日,公办初中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最迟于8月18-19日组织预报名,同时进一步审核每位小学毕业生的居住情况。
(十一)8月22日至26日,因各种原因未及时预报名的生源向市教育局申请入学(提供相应户籍、住址或务工证明材料),统筹安排,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都有学位。
(十二)8月25日,各公、民办初中学校上报新生编班方案。
(十三)8月31日前,各初中学校新生一律通过电脑均衡编班,编班结果当即在校园张榜公布,各校完善学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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