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工作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和内容。为增加考试科学性,满足各招聘单位需求,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X”为文秘类、财务类、经济类、建筑工程类、园林工程类、计算机类六个专业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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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上午 8:00-10:0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上午10:30-12:30。
报考人员可于12月10日至12月11日从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成。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按4:6的比例合成每人的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按规定时间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优惠政策
根据工作需要,对工程类、财经类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招聘20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不占统考招聘计划数。被录用的人员按双向选择原则到单位工作。
七、公示与聘用
经用人单位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应届毕业生,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7月底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薪酬参照事业单位同等学历人员待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五险。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0558-4888361
监督电话:0558-4885652 4888353
界首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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